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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行侠仗义(第1页)

出了严燚的事情之后,狂风寨中人嫌疑不小,不过经周宁详细询问佐证之后,确定此事绝非狂风寨中人所为,再加上确实有一个疑似贼猫儿的人翻墙而走,嫌疑人自然便锁定在了贼猫儿的身上。

不过,不管官府如何认定,范阳城中的富户商贾们可不这么认为,到了现在,谁还不知道你周宁跟他们狂风寨是穿一条裤子的?你说的,我能信吗?是以这几天萧让也没有出去喝酒,因为那些城中的大人物人人自危,尽皆不敢赴宴。

不过也有好处,萧让不天天去饮宴之后,带来的兄弟们经过他的调配,处理施粥事宜更是得心应手了,牛胭脂跟王恒也终于能清闲一点了,除了每天四处转转,在施粥的锅中滴血,便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这贼猫儿也太可恶了,一人做事一人当,居然把锅甩到我们狂风寨的头上了!哼!要是让我遇见了,三箭六洞我结果了他!”牛胭脂跟王恒此时陪着萧让在邀月楼吃饭,牛胭脂这几天对贼猫儿的怨言可是不小。

萧让面带笑容的看着牛胭脂一边大口吃菜,一边骂着贼猫儿,心中暗暗向不知道现在在哪的贼猫儿道歉,猫儿啊,猫儿,不知道你像不像猫儿一般机灵啊。

“王恒啊,经过这几天的施粥放粮,我们手中的粮食还有多少?”萧让一边吃着菜,貌似不经心的问道。

“萧先生,除了刚开始两天,后边这几天米粮的消耗少了不少,一方面是赶到周边的灾民经过休整,体能也好得多了,另一个,在现了我的血能够有恢复体能的效用之后,这几日我跟胭脂经常去锅中滴血,也省了不少粮食,剩下的粮食再撑个六七天不成问题,如果我每天再多滴几滴血的话,应该能撑的更久。”

“王恒,胭脂,我知道你们救人心切,但是这滴血救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再做了,粮食方面不用担心,这两天我给你们一个单子,你们一家一家的前去借粮。”萧让停下了手中的筷子,语重心长的拍了拍王恒的肩膀,“要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吃完了饭,王恒跟牛胭脂两人走下邀月楼,向着南城门而去,这几日各处城门的灾民大都稳定了下来,只需要按部就班的每日施粥,坚持到朝廷的赈灾物资就位,狂风寨众人也就能功成身退了。只有南城门处于交通要道,每日南来北往的人员络绎不绝,粥棚的压力也是最大。

“王恒,我觉得先生说的有道理,咱们今天最后去南门一次,就不要再往粥中滴血了,如果被有心人注意到你,恐怕会有麻烦上身。”牛胭脂想着萧让刚才在席中的言语,越想越觉得担心,因为王恒的血确实有些太过神异了,真是闻所未闻。

王恒在旁边一边走着,一边看着牛胭脂的樱桃小嘴,感觉有种失落感,但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王恒只觉得走的也太快了,还没有聊几句就到了南门,还是一样的过程,在牛胭脂的掩护下,王恒扎破自己的手指,偷偷的往锅中滴血,都滴了一边之后,拉着牛胭脂到粥棚后边,让牛胭脂帮自己止血。

谁知两人到了粥棚后边,牛胭脂朱唇轻启,突然外边传来一阵喧闹声,牛胭脂柳眉倒竖,转身冲了出去,王恒看着自己马上就止住了血的手指,暗骂手指不争气,随手在身上蹭了一下,就跟了出去。

王恒跟了出去就看到,粥棚外此时围了十几个青衣汉子,他们簇拥着一个衣着华贵的青年,这个青年瘦的跟麻秆似的,一身锦缎的袍子搭在身上,像是只猴子穿了件大马褂。

此时,这麻秆正推搡着身前正在排队的灾民,灾民们看这架势,也不敢跟人理论,只得一个个老老实实的让路。麻秆走到粥棚前,开口道“本少爷听说这粥棚的粥里有神医调配的药汤,喝了之后可以让人龙精虎猛,给本少爷盛一碗尝尝!”

正巧李顺正在南门粥棚处施粥,见到有人闹事,连忙挤了过来,还没有开口,先挤出一脸笑容“哎呀,这位爷,您这是说笑了,不过是一些给穷人家喝的米粥而已,哪有什么神效啊,您屈尊降贵来喝这粥,岂不是污了您的身份吗?”

麻秆听李顺说话好听,也觉得自己不该听信风言风语,想自己什么好东西没吃过,什么叫牡蛎,什么叫玛咖,活得泥鳅,死的驴肉,炖汤的枸杞,当零嘴的松子,没听说过有什么药比这些还灵的。

正想转身离开,就看到旁边排队的一位老伯,颤颤巍巍的走到锅前,那边的兵丁乘了半勺稀粥到他的碗中,老伯一边颤巍巍的离开,端起浅红色的粥喝了一口,下一刻,老伯像是通了电一样的双眼亮,面色也红润了,像是年轻了十几岁,走路也不颤了,端碗的手上也不打摆子了,乎乎的从麻秆身边走了过去。

“哎呀呵!不行!本少爷一定要喝!”见到这样,麻秆向手下的家丁一挥手,当时上来一个家丁劈手就去夺施粥的兵丁手中的木勺。

李顺此时正在当场,哪能让他如愿,轻巧巧的把手往那名家丁胳膊上一搭,也不见用力,只是随意的带着家丁的胳膊画了一个圈,下一刻,家丁的胳膊就无力的垂了下去。

麻秆身后众人中走出一个中年汉子来,此人浓眉大眼,唇阔口方,一脸的络腮胡子,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个好汉子。那汉子走到家丁身边,用蒲扇似的大手往家丁肩膀上一搭,就知道这家丁是被巧劲卸下了关节,单手抓住家丁的肩膀,一抓,一提,家丁嗷叫一声,胳膊已经装回去了。

不等家丁喊完疼,大汉一把把家丁推回人群中,向着李顺抱拳道“兄台好身手,料来不是无名之辈,在下云里金龙田青山。”

李顺自上了狂风寨之后,只听大王跟先生的吩咐,自己在江湖中的名号好多年都不曾提起了,闻言连连摆手“哪里哪里!我只是无名小卒而已,贱名倒有一个,小人名叫李顺。”

“李顺?李顺……”田青山沉吟了良久,猛地抬起头,眯着眼睛看着李顺,“十几年前,燕京周边有一位贼王,人称插翅虎的,可是阁下?”

李顺依然是笑容满面,一副亲随跟班的做派“年轻时是有人这么叫过,没想到,十几年了,还有人能记得。”

田青山见李顺坦然应了下来,知道自己一行人今天是踢到铁板了,连忙屈身跟麻秆说道“少爷,此人不是易于之辈,为了您的安全着想,咱们不易在此久待,今日就走了吧?”

麻秆闻言急得跳脚,指着田青山的鼻子骂道“你不是号称徐州道的一杆金枪吗?怎么遇上一个小二就把你唬住了?今天本少爷必须要喝粥!如果我喝不到,回去之后你就给我滚蛋!你那做药罐子的老娘,就等着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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