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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欢低头,两只手在围裙上擦来擦去,边擦边说:“这都是巧合,吕姐,我这个人你也知道的,我要是丢了个妹妹,一定拼了命地去把她找回来了。”

  吕姐接不上话,心里承认孟欢说得有道理。

  “还有,知博其实是改了名的,他以前,不叫知博。”

  吕姐问:“那叫什么?”

  “叫……孟招财。”

  吕姐:“???”

  “真的。”孟欢自己都觉得搞笑,轻声道,“招财进宝的那个招财,爹妈取的名。他现在的名儿,是我给改的,真的,就是巧合,这世上姓孟的人多了去了。”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吕姐没有追究。毕竟在这条街上,谁不知道孟欢这个人呢?还有比她更善良,更勤快,更孝顺,更重情义的女人吗?

  打死她都不会把亲妹妹给丢了的,真丢了,她上刀山下火海也会把人给找回来。她说这是巧合,那便是巧合了,仔细想,那寻人的小姑娘人高马大的,孟欢连1米6都没到,的确也不像是一个爹妈生的。

  收摊后,孟欢把地上的垃圾扫干净,桌凳理整齐。她没有急着回家休息,而是在路灯下打开了自己的手机,下载了那款视频平台app,寻到那档节目,又一次打开。

  不是会员,要看两分钟广告,播广告的时候,孟欢的脑子是空的。

  她想起她说过的一句话,她说:“以后啊,不管生什么事,识渊归你,知博归我,没人管他们,就我俩管。有我俩一口吃的,就不能饿着他们。你答应吗?”

  对方答应了吗?

  孟欢皱眉,回忆,她应该是答应了的。

  看到视频上Taysia灿烂的笑脸,孟欢觉得脑壳疼。

  她想,你为什么,会把识渊给丢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刺猬法则》求预收,2o2o年六月开坑,详情请点专栏,顺便收藏一下作者吧,谢谢!

  ——

  感谢大家的记挂,四年多后开文,一切都像是第一次,非常忐忑。

  现在,请暂时忘记以前的故事,随我走进一段的旅程吧。

  第2章第一章、娃娃雪糕

  孟欢做菜做得好,不是天赋异禀,而是因为,在她八岁的时候,就要做全家人的饭菜了。

  那时候她还不叫孟欢,有个大名叫孟唤儿,家里人都喊她唤儿。

  每天做饭前,八岁的孟唤儿就会提上一个小桶,去家附近的菜场捡商户们扒下来的烂菜叶。很多商户都认得她,有些心软的,会送她一些鲜的蔬菜瓜果。唤儿心里感激,但她嘴笨,不懂说谢谢,只会在空闲时跑去菜场,帮商户们把摊前摊后打扫得干干净净。

  一个小桶装满了,唤儿会买点便宜的豆制品,一路小跑回家。

  那是1997年夏天,香港回归没过多少天,马路两边的电线杆上还间隔挂着五星红旗和紫荆花旗,但这一切对唤儿毫无影响。

  她家里没有电视机,那所谓的家,在a省钱塘市东部市郊一个叫文兴桥的地方。那里有一片城中村棚户区,孟唤儿家的房子就坐落其中。

  一间屋子破破烂烂,盖着横七竖八的石棉瓦,砖墙是裸露的,漆都没有刷,屋内没有洗手间,如厕要用马桶或是去公厕。自来水管架在房门口,热水器是肯定没有的。

  这原本是间废弃的房子,冬天阴冷潮湿,夏天闷热难当。碰到下雨天,屋里便四处漏水,严重时积水会漫过脚踝。但这房子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便是——不要钱。

  孟添福、蔡金花夫妻带着几个孩子一直住在这里。

  此时那房子大门敞开,门口是斑驳的沙土地,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正光着屁股在门口玩,身边不见其他人。唤儿很无奈,心想明明去买菜之前,她把耀祖托给了大姐孟铃兰。

  正是夏天,又是中午,太阳烈烈地晒着,唤儿一身汗,走进屋里感觉像进了一个大蒸笼,又臭又闷。但她没抱怨,而是手脚麻利地在一个自制灶台上做起饭来。

  午饭是酱油炒豆腐,杂烩蔬菜汤,还有妈妈自己腌的毛豆咸菜,主食是糙米饭。另外,唤儿煮了一个鸡蛋,对他们家来说,鸡蛋是奢侈品,每天只能煮一个。爸爸说了,这是给妈妈补身体用的,因为,妈妈又怀孕了。

  该吃饭了,之前四散的家人们66续续回来,唤儿在家门口的阴凉处支起了桌子,摆了六、七个小凳子。最先回来的是母亲蔡金花,她已怀孕四个月,还不显怀,行动很利索,上午是去了附近一家小作坊做手工串珠。

  蔡金花这年三十四岁,留一头短,相貌平凡,手脚粗壮,就是个农村来的务工妇女模样。

  “耀祖!吃饭了!”蔡金花牵过门口的小男孩,随便扯了块布给他擦手,带着他去桌边坐下。唤儿帮他们盛好饭,大姐孟铃兰也回来了。

  孟铃兰这年十五岁,已经长成大人模样,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两年前小学毕业后,她便没再上学,在附近做些零工,更多的时候是跟着别人到处疯玩。她有户口,但还没到领身份证的年龄,就是个童工,找不到正经工作,父母也没有办法。

  唤儿做完一切,正要坐下,蔡金花就问她了:“老二老五呢?”

  唤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蔡金花一拍桌子:“你不会去找吗?!笨死个脑壳!”

  铃兰在一边说:“她们不回来就算了呗,反正菜也不多,每天都是豆腐咸菜,我们自己吃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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