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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月儿弯了(第1页)

月儿弯了

雪小了些,但是地上已经是一片银白,脚踩在雪地上,透过微弱的月光能见到浅浅的脚印儿。

“朵朵,你电瓶车停哪儿了?怎么问你几遍不答应?”母亲停下步子问道。

“哦——刚才冷,捂住耳朵,没在意。”欧阳朵朵慌忙应道,“对呀,我不能跟你们坐车,我还得骑电瓶车回去呢。我把车停小区东墙停放自行车处的大棚下了。”原来欧阳朵朵想着心事,脚下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快走到地下停车场了。

“迷糊蛋!”母亲爱呢的轻责一句,“还不赶紧骑车去,晚了,天黑,看不清路。”

“没事儿,有路灯。”欧阳朵朵回一句,匆忙往停电瓶车的方向走去。停放自行车的地方与停放小车的地方方向恰巧相反。这时,她的父亲和姐夫已经走远,父亲回头催母亲,“怎么站住了,赶紧,冷着呢。”

“哎——来了,来了。”母亲的应答声。

“慢着点骑。”母亲回头叮嘱的声音。

欧阳朵朵骑上电瓶车,出了小区,黄色的灯光在雪的映衬下显得有几分冷清。雪小了,天空现出弯弯的月牙。到底是冬天的晚上,带着帽子,披着长,那冷气犹然透过一根根丝,停附在耳廓,只觉得奇冷。

欧阳朵朵骑了会儿,耳朵受不住寒冷,她靠路边停下车来,左手拧起帽子,右手分别把两侧的头拨到耳朵边,再用帽子压住耳朵。这样,似乎暖和了些。一路上,行人稀少,在小城市就是这样,人们的活动时间比较符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寒冷和安静有一个好处,会让人格外清醒。欧阳朵朵边骑着自行车,那思绪便像空旷夜晚的月牙儿,无边无际,无拘无束地自由游离着。但是,不管怎么游离,中心似乎都是王子彦。她不禁问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他?

如果真的爱上了他,为什么没有小说中描写的那种要死要活的相思呢?如果不是爱上了他,怎会满脑子都是他呢?

自己怎么了?欧阳朵朵甩甩头,脑子里还是那个王子彦。她试图用所学的心理学知识来剖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徒劳无功。原来,男女感情的事情,是不归理智管辖的。

“如果让王子彦知道我这么想他,他一定不相信,也一定会把我看轻的。”这个想法跳进脑子里没多久,另一个想法又跳出来,“不行,我要让他知道,我惦记他。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即使他并不像我想他那样像我,起码有人惦记,总是件快乐的事情。”

欧阳朵朵就这么被这两个不完全矛盾却冲突的念头折腾了一会儿后,决定给王子彦打个电话。她把车停在了一处的路灯下,拿出手机给王子彦拨了过去。

困扰了欧阳朵朵一个晚上的王子彦已经吃完饭,回到自己的家中,正在画画。

这是一幅山水画,画上有个亭子,亭子下面有四个穿着古代服饰的小人儿,其中三个官人打扮,正围坐在停在内的小方桌前下棋,另一个着青衫的童子手里正捧着个茶壶。

王子彦正提笔沾料续画亭子旁的大围栏和那远处的青山绿树时,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歪头看了下,可能是怕笔端的颜料风干了,影响画质,他没有接。

短信不回,电话也不接,这应该不符合王子彦的作风,毕竟他是个有知识有涵养的,起码的礼貌总不会丢的。一定是他没看到手机。等到家了再给他打电话吧。欧阳朵朵这么想着,重新动电瓶车,往家的方向开去。

欧阳朵朵回到家,把电瓶车停到小车棚,又拿起充电器给电瓶车充上了电。这个小区是个普通的小区,家家户户都有个小车棚,车棚是跟住所分开着的,大概5平米左右的空间,有些人家用来放杂物,这里是小城,这又是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小区,几乎家家户户都用电瓶车,因此,更多的人家都用它来停放电瓶车。

等欧阳朵朵开锁进屋的时候,父母屋内的灯已经息了,只有过道处的小灯亮着。朵朵知道这是父母留她回来照明用的,家就是不一样,回到自己家,一种再熟悉再温馨不过的气氛迅即将她裹挟。

欧阳朵朵进屋,把包挂到门后的挂钩上,进卫生间洗漱一番,换上睡衣,帖了个面膜,便躺倒床上。她的卧室也是极其简单床、衣柜和梳妆台,再有的就是带着写字功能的弧形书柜。

书柜上有她钟爱的几本心理学书,几本原先读书时候用的管理学书籍,再有几本就是少女时代看过的唐诗宋词和几本杂志。

白色的面膜贴在脸上,感觉有些儿冷,但,却异常舒服。欧阳朵朵不喜欢去美容院,却也注意保养。她平常注重饮食,每日必有水果。面膜是一周起码一次。她走到书柜前,想拿本书打闲暇,又觉得敷着面膜

她想等做好面膜了,给王子彦去个电话。正无聊着,手机里的QQ响起,拿起手机一看,是高中群里来的。有同学说有个亲戚家里要装修,没法养着小动物,问有谁喜欢小狗狗的。

这个来自群里的问话,蓦然让欧阳朵朵忆起往事。

那是读大四的那年,学校自建的红蜻蜓的聊天室有个叫“今我来思”的网友问有谁喜欢小动物,说她家有个小动物,快毕业了,家里不让养。她一时兴起,就了句我来养。欧阳朵朵的大学是在上海读的,那个女生是上海当地人,家就在学校附近。欧阳朵朵并没有住所,只是住在学校的宿舍。

那个女生来考察的时候,欧阳朵朵把她带到了她们的实验室。实验室共五楼,毕业前的两三个月几乎成天都泡在实验室。女生考察后,把她的小动物送了过来。欧阳朵朵一看,是个跟老鼠差不多大的小动物,她管它叫金丝熊。

金丝熊被养在一个金色的小铁笼子里头。欧阳朵朵把它放在实验室里头,每天吃饭时,给它带些来。金丝熊很是可爱,欧阳朵朵有时候把她放在自己的肩上,有时候让它钻到自己的袖子里,有时候又让它站在自己的手掌心里。金丝熊给了她很多的欢乐,帮她打了很多无聊而沉闷的时刻。

从此那个女生每周来看一次,忽然有一天,来了个男生,说是那个女生的哥哥,替她妹妹来看金丝熊的,那男生是他们上两届的,已经毕业,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工作。

男生说他叫慕容冲,妹妹叫慕容景,这把欧阳朵朵吓了一跳,因为她从历史书上知道,慕容冲乃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主。忘了是怎么开始的了,她和那慕容冲谈上了恋爱,并且她还鬼使神差地搬出学校和他同居了一个多月,他们居住的地方是慕容景租来的一间小房子。

因为要搬出学校住,她不得已把金丝熊托付给了她的另一个同宿舍女生小荣子,荣子觉得整天把金丝熊关起来养不太好,实验室门一关它跑步出去,为了给金丝熊一个大的空间,荣子就把它放出来养了。结果,有一天就再也找不着了。欧阳朵朵听和荣子从一楼到五楼整整找了三遍,都没找到。

就在欧阳朵朵失望感到对不住慕容冲的妹妹慕容景的时候,荣子找到了那只金丝熊,原来它藏到实验室角落里的卷地毯底下了,结果进去出不来,饿死里头了。

欧阳朵朵和慕容冲谈恋爱后,这兄妹二人起初还来看看小金丝熊,可没多久出于放心就不来看了。快毕业的前两周,慕容景没有打招呼,突然过来要看金丝熊,欧阳朵朵知道慕容景很喜欢这只小宠物,不敢告诉她实情,就骗她说,有一天来了个原来高中好友,见了金丝熊很喜欢,提出要养金丝熊,自己想到也快毕业了,就送她养了。

从此,慕容景没再来她的实验室,倒是慕容冲偶尔还来找她,等她。他们一起在校园的草地上谈过心、数过星星,一起吃过学校食堂的饭菜,一起和慕容冲的同志们去过卡啦ok。如今这一切想来都那么遥远,她甚至忘了怎么分手的了,印象里只还残留悲痛的印象,却没法再触摸那痛过的神经。

那是场莫名其妙地恋爱,因为金丝熊而来,也随着金丝熊的离去而离去。不知怎地,现在想起来,欧阳朵朵只觉得还欠那个欧阳景一个道歉,她毕竟那么信任她,而自己却把她心爱的金丝熊养死了。如果上苍还给她见着她们兄妹二人的一次机会,那她宁愿选择遇见慕容景,亲自跟她说声“对不起”。

欧阳朵朵看了眼墙上的偶像沙鲁克.汗,她忽然头一次认真地问自己,自己当初是因为喜欢慕容景而听从他的建议,和他住到一起,还是出于青春特有的寂寞,或许两者兼而有之。他带她见过她的父母,他还提出毕业就结婚,但,因为她也说不清的原因她拒绝立马结婚,他赌气娶了别人。以后她回到家乡,在政府部门上班,她的故事里就再也没有了他。他的出现仿若幽灵。

欧阳朵朵感觉脸上的面膜有些儿快要干透,紧忙看手机,已经过了二十五分钟了。神游了这么久!她撕下面膜,叠起来,扔进书桌下得垃圾桶,坐回床边。抬眼望望窗外,只见月色更淡更朦胧,月儿依旧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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