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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第1页)

因为程以华挨得那顿揍,沈旭辰这两天都是回家睡的。沈旭辰一下子惊坐起来,自然也把程以华弄醒了。说起来,程以华明明是属于那种贪睡的人,沈旭辰虽然被噩梦吓醒,到底也没弄出太大的动静,没想到程以华还是醒了。

“怎么了?”程以华问。

沈旭辰用手在额头上擦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在梦中出了很多冷汗。他苦笑了一声,说:“做噩梦了……”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你能被什么事情吓成这样?到底梦见了什么?”在程以华看来,沈旭辰算是那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高的人,结果他还能吓醒,这个梦太不简单了。

沈旭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梦到我上辈子临死前的场景了。”

程以华利索地爬起来,打开了壁灯。屋子里一下子明亮起来了。不过,因为是壁灯的关系,他们也并没有觉得很刺眼。程以华关心地问:“能说说看吗?”

这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沈旭辰揉了揉太阳穴,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那个时候的我,每天的日子都过得一样波澜不惊。然后是门铃响了,说是来查水电费的。我那个时候住老式小区,水电费都是有人专门上门查的。算下日子,的确是到查水电费的时候了。打开门一看,却不是以往来查水电费的那位大姐,而是另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我觉得奇怪,就隔着防盗门问了一句。”

“那个女的说,她是新来的。我看她身上的确穿着物业管理的统一制服,还带着打印水电费单子的工具,就开门放她进来了。结果,我正领着她往厨房走时,她在我背后捅了我一刀。那个女人和疯子似的,连捅了我好几下……”沈旭辰说。他又想起那个时候的痛苦来了。按说,他是一个男的,在体力方面完全可以战胜那个女的,但是他后背被捅了几刀,所以先机尽失,哪怕咬牙反抗,最后也是无力。

说真的,沈旭辰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的要杀他!

首先,他作为死宅,人际关系简单,只有三五个朋友,都是比较好的人。而他没有情人,所以不存在情杀的可能性。他唯一的仇人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他的手弄成米分碎性骨折的竞争者。可是,那个人已经进监狱了。而且,在他被杀的时候,这件事情也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其次,他这个人一般不和人结仇。哪怕是网上和人交流,他多少也会注意分寸,看到喜欢的东西才会留言,看到不喜欢的东西直接就撤了,根本不会和某些人似的满嘴喷粪。哪怕是网上购物呢,喜欢的好评,不喜欢的退货,他都没给过差评啊。所以,哪怕是网络,他也没什么仇人啊。

第三,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的。他发誓,自己从未见过那个女的。那么,既然是两个不相干的人,那女的为什么要杀他?总不可能是误杀吧?

“最痛苦的,其实不是死亡本身,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沈旭辰说。

其实,那个时候的他没有一下子就死掉。那个女的在捅了他好几刀之后,就逃了。沈旭辰痛得已经没有力气呼救。再说,哪怕他叫救命,他对面的那栋房子长期无人住,根本没有人能听得见。沈旭辰只好朝自己的手机爬过去。他不想死。想到还在监狱里的顾望舒,他就不想死。哪怕顾望舒自入狱以后拒绝他的探视,但如果他死了,顾望舒得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崩溃的。就算为了顾望舒,他一定不能死。

他倒在客厅。他的手机在书房。那段距离真是漫长啊。直到现在,沈旭辰依然认为,等待死亡的那两分钟真的足以让人崩溃。他学过医,他知道自己受伤的脏器是那几个,他知道当血液流失过快时,人每秒钟的变化。他那么清楚地明白,死神的镰刀已经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程以华脸上的表情在昏暗的壁灯下看不分明。他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情绪,佯装平淡地说:“要不要来我怀里。”

沈旭辰摇摇头,小声地说:“没事的……要不是今晚做了噩梦,其实我已经没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了。我去洗个澡。刚刚出了一身冷汗,现在觉得粘腻,很不舒服。”

“洗个热水澡,的确会舒服很多。”程以华说。

沈旭辰正要起来,他忽然灵光一现,说:“我想起来了!汤书鹤这个名字我的确听说过!她是汤明明的异母姐姐。而汤明明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我的手弄骨折的混蛋!”怪不得白天时他觉得汤书鹤的名字听着耳熟。

程以华的脸黑了下。又是骨折,又是被害,沈旭辰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该死的,上辈子的他怎么都不好好保护上辈子的沈旭辰!(讲真,其实上辈子的你们俩个真的不熟_(:3」∠)_)

医科生都是本硕连读的。汤明明是沈旭辰读硕以后转进来的同学。他们两个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一开始,汤明明装了很长时间的高富帅。等到后来,班里传出了流言,说汤明明只是个私生子而已。只不过大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在外头才能蹦跶。

毋庸置疑,汤明明和汤书鹤的关系很差。沈旭辰曾听汤明明用很不屑的语气在朋友面前提起过汤书鹤,他直接将汤书鹤称之为“那个婊子”。汤书鹤占着正房嫡女的优势,汤明明占着是他爸爸唯一的儿子的优势,两个人私底下极其不对付。

脑子里的线索都连起来了……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一直慢慢增长着,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会有预感。

说来也巧了,今天白天刚近距离见过汤书鹤,他晚上就做噩梦了,他明明很久没有做过那个绝望等死的梦了。沈旭辰猛然意识到,那个杀的人可能就是汤书鹤。他若有所思地对程以华说:“这么说起来,那个跑来杀我的女人,长得有点像汤书鹤啊。可是,按理说汤书鹤只比我大三四岁而已……她跑来杀我的时候,看上去却比我大了十二十岁。”

也不怪沈旭辰没有第一时间把汤书鹤和上辈子的那个凶手联系起来想,因为在沈旭辰的记忆里,那个凶手是个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大妈,发型老旧,脸上也满是皱纹。还有她的那双手,那明显就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啊!

说真的,如果沈旭辰以前不是学医的,看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关注一个人的脸型骨骼轮廓,也许他直到现在都不会把汤书鹤和那个杀害他的人联系起来。因为她们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看见程以华的大黑脸,沈旭辰赶紧说:“我把事情理一理。首先是汤明明,他认为我是个没什么后台的孤儿,为了和我竞争进大医院的机会,就雇佣混混把我的手打得米分碎性骨折。汤家还算有些势力,不过在邹家——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知道邹家在背后出了力——的帮助下,整个事情很快水落石出,汤明明入狱,汤家赔了我一大笔钱。”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接着分析:“上辈子,我虽然不认识席远征,但我听说过他的事情。他靠着妻子娘家也就是汤家发家。之后,汤家落败,但席远征的发展一直不错。很快,汤书鹤作为他的妻子不再出现在公众场合。席远征在gay圈很有名,总是包养小男生。这意味着汤书鹤私底下的日子一定非常难过。”

程以华又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汤书鹤会不会觉得我就是那个祸端?虽然她和汤明明关系不好,汤明明进了监狱,她一点都不会心疼,但是,她却可能因为汤家落败而恨我。于是,最终当她日子过不下去了,她就跑来杀我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逻辑不通。这一点理由还不足以让她杀人。”

沈旭辰也觉得这有点说不通。席远征一直都是成功人士,这意味着汤书鹤虽然娘家落败了,也并不缺钱。除非席远征私底下总是折磨她,否则她不可能苍老得那么快。既然席远征这么不好,汤书鹤既然都敢铤而走险杀人了,她怎么不干脆把席远征杀了?或者,以目前汤书鹤对席远征的占有欲而言,她一旦有机会,怎么不去杀席远征的小情人?偏偏跑来杀沈旭辰?在汤明明那件事情上,沈旭辰才是受害者啊!

上辈子,沈旭辰其实压根都没见过席远征,也没见过汤书鹤,除了他被杀的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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