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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的时候他还在想“有必要买两套吗反正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犹豫了很久还是买了。

  这不,还是会有用武之地的。

  林听雨版的红烧肉是用油和黄酒熬的,一点水都没有放。把切好的五花肉用香料和姜片焯水后,往锅里搁油,趁着油没热,放两勺碎冰糖,迅翻炒后把肉和黄酒、姜片倒下去,再加一勺酱油,几滴醋,翻炒到黄酒熬干即可出锅。

  这样焖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非常爽口。

  可惜的是林听雨没掌控好火候,把糖炒焦了,所以整盘肉看起来都黑乎乎的。

  “难吃。”林听雨吃了一块,眉头整个皱起,嘴角跟着耷拉下来,一脸痛苦,“苦的。”

  陈澍也夹了一块,尝了尝:“还好。没有糊得很厉害,苦味只有一点。”

  “别吃了别吃了。”林听雨把另外两个菜推到他面前,“吃这两个吧。”

  另外两个菜比较简单,所以炒得很成功。

  西葫芦片是用蚝油炒的,很下饭,藕片更是脆爽可口。

  他们俩都喜欢吃辣,于是林听雨肆无忌惮地切了很多青椒和指天椒。

  “别浪费了,我觉得挺好吃的。”陈澍说着又夹了一块红烧肉,“多做几次就熟练了。”

  林听雨正好夹了一筷子西葫芦片,听到这里,他抬起头,冲陈澍笑了笑:“我是凭记忆做的。这道菜我小时候经常吃,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不过后来就再也没吃到过了。”

  “你妈不给你做了吗?”陈澍随口问。

  “我妈不会做。”林听雨静默两秒,“……这是我爸的独门秘方。”

  陈澍往嘴里扒饭的动作一顿。

  那些挂在糖厂大门口白底黑字的横幅和楼道墙壁上的涂鸦仿佛光怪6离的万花筒,交错着出现在陈澍的脑海中。

  小时候经常吃。

  后来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

  陈澍没再想下去。

  或者说,他没敢再想下去。

  “我爸对我挺好的,在我记忆里,他对别人挺严厉的,喜欢摆官架子。”林听雨边吃边说,眼睑低垂,没有看陈澍,“但是他挺疼我的。”

  可慈爱的父亲又怎么会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林听雨自己都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说:“快吃吧,一会儿就迟到了。”

  陈澍坐着没动。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冰箱旁边,拉开门,从里面拿出两瓶冰可乐,递了一瓶给林听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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