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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常文忍不住笑起来,“别吃那个,那是代替罚酒用的,一会儿他们要划拳,输了罚一碗酒,或者吃一颗‘酸倒牙’,二选一。”
酸倒牙……应该是他们自己给这无名果实起的名字。
沈酌被酸了一次,再不敢乱吃东西了,心说这果实长得挺好看,吃起来居然这么酸。
旁边突然有人道:“这野猪肉……怎么这么好吃?比上次那个好吃多了!”
“那当然!”常武听完,自豪地一挺胸脯,“这不光是咱们大当家打的,还是大当家亲手做的!上次那猪是谁做的?秋儿,是你吧?兄弟们吃了什么感觉?”
众人齐声:“膻!”
被点到名的万秋站起身就去拧常武的耳朵:“老娘难得给你们做顿饭,你们吃就得了,哪那么多废话!臭男人!”
混在男人堆里的女人们立刻开始应和:“臭男人!臭男人!”
场面变得混乱起来,酒碗碰撞、篝火燃烧的声音里又夹杂了不少打情骂俏。
沈酌坐在原地,觉得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只好垂着眼,看篝火投在地上的光。
忽然,他眼前的光线被挡住了,言少钱出现在他面前,在矮桌上放下两个小碟,各盛着几片切好的肉:“来,咱们山寨里唯一的读书人,尝尝,这里面一碟是刚刚那猪王身上的肉,另一碟是寨子里养的家猪身上的肉,你来试试,能不能分辨得出来?”
沈酌抬头看他一眼,觉得这位大当家可能是闲得无聊。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顿时感到很有压力,也不敢不给大当家面子,遂执筷各尝了一片。
很快他给出答案:“我右手边的是野猪肉,左手边的是家猪肉。”
“为何?”
沈酌:“野猪肉肉质更紧,瘦肉更多,咬起来非常劲道。而家猪肉肥瘦相间,吃起来更软糯,更有油水。”
“那么,你更喜欢哪一种?”
这个问题让沈酌皱起眉,他想了想说:“我比较不出来,二者各有长处,似乎难以区分优劣。”
言少钱笑了一下,拿过一个空碗倒满酒,低声说:“既然如此——那京城像一块肥美的家猪肉,人人渴望,人人垂涎。可你又如何知道,我们这游离在京城之外的‘野猪’,身上的肉便不好吃呢?”
沈酌蓦地一惊。
言少钱把酒碗放在他面前:“你看那高高的城墙,像不像一座牢笼?那里生活优渥——当然了,我们喂圈里的猪也会喂得很好,毕竟等着杀了吃肉。”
他站起身来:“纵然都是猪,可每日奔忙在山野之间的猪,总要比圈里的猪快活些,你说是吗?”
他说完,也不再等沈酌回答,继续跟兄弟们喝酒去了。
沈酌盯着碗里的酒,迟迟不能回神。
一个山寨的土匪头子,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这个人到底……
他忙喝了一口酒压惊,结果喝完才记起自己根本没喝过酒,顿时被辣得直咳嗽。
酒肉下肚,一直架在篝火上翻烤的乳猪也已经熟了,言少钱走到空地中间:“老二老三,把今天到的那批兵刃给兄弟们分下去!”
这话一出口,立刻响起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沈酌只感觉耳朵都要聋了,心说这群土匪真厉害,居然能这么明目张胆地搞到武器,怕不是再壮大点,都能组建军队了?
这批兵刃有刀有剑,还有许多造型奇怪的玩意,沈酌也叫不上来是什么东西,但无一例外都非常锋利,说吹毛断削铁如泥,丝毫也不为过。
言少钱抽出一柄刀,打算当场验刀,他照着架子上的烤乳猪一削,削下半条猪腿。
随即他刀尖一挑,猪腿被抛向空中,他手腕几个翻转,刀刃闪出一片残影,再将刀一横,猪腿又掉回刀上,轻轻一颠,连骨带肉自动打开成厚度完全一致的薄片。
言少钱忍不住赞叹:“好刀!”
众人喝彩:“大当家好刀法!”
言少钱又走到沈酌面前,把切好的猪腿放进碟子里,只见那刀刃依旧光可鉴人,连一丝油渍也未留下。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后一拥而上,开始哄抢那只乳猪。
猪不大,要是去晚了可就吃不到了。
沈酌看着面前那半条猪腿,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火堆旁还堆着许多没烧的干柴,如果全添进去,这火应该能烧整整一夜。众人围着篝火有说有笑,喝酒吃肉、舞剑划拳,好不快活。
沈酌明明不会喝酒,可在这种氛围之下,就不知不觉总想把酒碗端起来,总想抿几口。
酒过三巡,沈酌脑子不太清醒了,言少钱好像也有些醉,他突然冲到对方面前,用刀鞘指着他:“我宣布,自即日起,你,沈酌,就是我神鹰寨的压寨夫人!”
沈酌吓得手一抖,碗里的酒瞬间泼了大半,他睁大眼睛:“什么?”
“我说,你是压寨夫人!”言少钱一脚踩上矮桌,“只要你答应,从今往后,我们平起平坐,你的话就是我的话,你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听懂了吗?”
沈酌倏地站起来:“你疯了!”
在场的人已经没有几个还清醒了,他们实在太兴奋,本能地开始起哄:
“压寨夫人!”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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